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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全国推行,水价会迎来变动吗?

   时间:2024-10-17 10:09:18 来源:ITBEAR作者:王婷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ITBEAR】中国水资源费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全新的水资源税制度。这一变革标志着中国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自12月1日起,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此前该试点仅在10个省份推行。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白彦锋指出,本次水资源税全面试点遵循“平稳转换”原则,旨在保持老百姓用水习惯和水价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发挥税收杠杆对水资源高效利用的调节作用。对于节水先行、提高用水效率的企业而言,这一改革将构成利好;反之,则可能加重其综合负担。

自2016年7月起,河北、北京、天津等10个省份率先启动了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如今,随着《办法》的出台,全国31个省份都将用水资源税替代此前的收费制度。

根据《办法》规定,除少数情形外,在中国境内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水资源税。水资源税的计征方式一般为取水量乘以适用税额,具体税额由各省确定,但国家设定了最低平均税额标准。

为何要在全国推广水资源费改税?这主要源于中国水资源匮乏的现状以及水资源费在促进水资源节约方面的不足。目前,中国人均水资源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分布不均,导致16个省份面临水资源危机,多达300个城市存在不同程度地缺水问题。

集美大学地方财政绩效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杨得前表示,水资源费管理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如多部门管水、费用征收标准差异大、收费未专款专用等。这些问题导致水资源费制度执行效果较差,需要进行水资源费改税。

先行试点的10个省份在水资源费改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抑制了地下水超采、转变了用水方式、促进了节水改造和规范了取用水行为。

以首个试点省份河北为例,通过费改税后,税收调节水资源杠杆作用明显,万元GDP用水量8年间降幅达40%,地下水开采量降幅达44%。全省关停封存自备井29.4万眼,取用水结构得到持续优化。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有利于增强企业等社会主体的节水意识和动力,鼓励通过节水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对于居民和企业而言,水资源费改税即将全国推广,他们关注的是税负变化。而影响税负的关键因素在于尚未试点省份的最终适用税额标准。此次改革的一大原则是实现平稳转换,同时强化分类调控,对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取用水、取用地下水等从高确定税额。

白彦锋表示,从前期试点来看,水资源费改税多会采用“税负平移”原则。对于一般企业和居民来说,实际负担不会有大的变化,老百姓用水价格也将保持稳定。但节水型企业会得到鼓励,而水资源消耗较大、粗放式发展的企业会进一步得到抑制。

此次《办法》还明确了水资源税和供水价格的关系,要求城镇公共供水企业作为水资源税的纳税人,实现价税分离,引导相关企业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水的漏损。

在这一税收杠杆的倒逼下,以及相关水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引导下,部分企业通过技术改造等实现了水资源税负的大幅下降。

为了确保水资源费改税全国推开,财政部等三部门将加强政策解读、建立税务与水利部门工作配合机制、开发和测试征税信息系统,并加强工作指导,跟踪分析改革试点运行情况,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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