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吉林省商务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对原有的《吉林省汽车置换更新实施方案》中的“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由原本的三档补贴升级至四档补贴。具体补贴政策如下:
对于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将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金额进行分档补贴。车辆价格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6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8000元;价格在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高达13000元。
而对于新购车辆为传统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补贴政策也有所调整。车辆价格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3000元;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5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15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7000元;价格在15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则为11000元。
此次调整,使得吉林省的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更加细化,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实施方案》的其他内容则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