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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库无人驾驶引争议,居民诉讼维权,安全风险谁担?

   时间:2024-10-18 17:34:00 来源:ITBEAR作者:赵云飞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ITBEAR】近日,一起关于阿维塔无人驾驶泊车功能的争议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上游新闻报道,重庆一位居民声称多次目击一辆阿维塔汽车在无人驾驶状态下自动驶入地下车库车位,却从未见过车内有驾驶员。车主回应称,这是在测试新款阿维塔的无人泊车功能,故意保持距离以观察车辆反应。

此事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公众热议。部分居民担忧远程操作无人驾驶泊车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认为驾驶员应随时在车内以应对突发状况。然而,也有网友认为应尊重科技发展的趋势。

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纪雪洪指出,当前政策层面对于自动驾驶事故的责任划分尚不清晰,L2至L4不同级别的自动驾驶事故责任也有所不同。浙江劳动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海晶则表示,若车主在非指定区域内离开车辆,让车辆自动驾驶,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

据观察,此次事件涉及的“AVP代客泊车辅助”功能已被多家车企推出,包括理想汽车、小米汽车等。该功能允许车辆在停车场内自动寻找并完成泊车。然而,厂家客服普遍提醒用户在使用该功能时需保持谨慎,驾驶员需保持对车辆的主动控制,并密切关注周边环境。

阿维塔客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使用代客泊车功能时,驾驶者需要在车内观察车辆周围情况和车辆状态,并随时准备接管车辆。若使用遥控泊车功能,驾驶者也应在车外观察车辆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认定问题也备受关注。郭海晶表示,无论驾驶员是否在车内,车辆发生事故都涉及侵权问题,责任判定需依据当前交通法规执行。另有观点认为,无人代客泊车本质上是L2+级别的驾驶辅助功能,为驾驶者提供辅助,并非完全自动驾驶。

从保险理赔角度看,事故责任主要取决于驾驶员是否故意或因操作失误导致事故。一位平安保险工作人员表示,若非故意造成事故,将按照保险条款处理,但驾驶员远程操作的情况不属于理赔范围,需参考实际情况而定。

政策层面,北京市经信局近期就《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拟支持自动驾驶汽车用于城市出行服务,并对无人驾驶事故责任认定提供了明确规定。

意见稿提出,上路行驶期间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车内有驾驶人的,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理;车内无驾驶人的,则对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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