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南京一网约车司机李女士因10岁女儿小乐在其不知情下,于网络游戏中充值近3万元,向游戏公司提出退款要求遭拒后,将此事闹上法庭。然而,案件审理中出现诸多疑点,使得事情并不像李女士所描述的那样简单。
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发现,游戏充值的时间点大多集中在深夜或是工作日白天,这与小乐作为一个10岁孩子的日常生活习惯明显不符。对此,李女士辩解称这些充值行为是女儿在南京看病期间所为。但令人疑惑的是,她既未能提供任何有关女儿在南京生活的证据,也拒绝法官向小乐本人了解情况的要求。
更为蹊跷的是,游戏账户所绑定的手机号和微信号,日常均由李女士本人使用。从银行卡交易流水来看,每次微信充值游戏金额之前,都会先从支付宝账户中提取等额资金至银行卡,再通过微信支付完成游戏充值。这种复杂的操作流程,显然不太可能是一个10岁孩子能够独立完成的。
面对这些难以解释的疑点,李女士始终未能给出合理的说明。因此,法院最终裁定,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李女士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能将责任转嫁给未成年的孩子。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在判决后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这起案件不仅提醒了广大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网络行为的监管,同时也警示了成年人在网络交易中应更加谨慎,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