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日,上海市消保委针对电商年中的大促销活动“双十一”中出现的“先用后付”新支付模式进行了调查。此新型支付方式允许消费者在无需预先支付的情况下下单购物,体验后再决定是否付款,然而,这一功能却引发了不少消费者的抱怨。
据消费者反映,他们在未经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发现默认的付款方式被更改为“先用后付”,导致在未经二次确认,如输入密码、刷脸或指纹的情况下商品被直接下单。部分消费者本意只是想将商品加入购物车或收藏,以便日后比较价格或统一结算,却不料因此直接购买了商品。更有甚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先用后付”购买了商品,直到快递送达才惊觉,并因此产生了额外的违约金和逾期费用。
上海市消保委在模拟消费者体验过程中发现,多家主流电商平台均推出了此类“先用后付”或“先享后付”服务。尽管这种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大的支付灵活性和购物便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平台为信用达标的用户默认开通了此服务,或在消费者未明确注意的情况下进行了开通。由于“先用后付”的一键购买流程与传统结算方式不同,导致了不少消费者误下订单或被收取逾期费用。
其次,尽管“先用后付”的零元下单方式看似不占用消费者资金,但实际上它是基于第三方金融机构对消费者的授信。若消费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支付,将面临逾期费用和信用损失的风险。然而,平台在推广此服务时并未充分向消费者说明其潜在风险。
最后,消费者在尝试取消“先用后付”服务时遭遇了困难。部分平台的取消入口设计得极为隐蔽,使得消费者难以找到;即使找到了取消路径,也常因存在未完成的“先用后付”订单而无法成功关闭。
上海市消保委呼吁电商平台,在推广“先用后付”等新型支付方式时,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明确告知服务的详细条款和风险,并提供简便易行的取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