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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申领年龄上限拟调至63岁,2025年起实施!

   时间:2024-11-18 15:03:00 来源:ITBEAR作者:房山政法编辑:瑞雪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ITBEAR】近日,公安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征求意见稿,该规定原为公安部令第162号,共计111条,此次拟修改其中5条内容。

首要修订点聚焦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根据新规定,这类驾驶证的申请年龄上限将从60周岁提升至63周岁,涉及原规定的第十四条。同时,第六十五条也进行了相应调整,明确了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同样延长至63周岁。

为进一步与国家弹性延迟退休政策相协调,新规还明确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年龄达到63周岁后,若希望继续驾驶相应车型,需通过体检及一系列能力测试,包括记忆力、判断力和反应力等。通过测试并符合身体条件的驾驶人,可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延长其原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期限。

在驾驶证注销年龄方面,新规对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驾驶证的注销年龄上限也进行了调整,由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这一修改涉及原规定的第七十九条。针对校车驾驶资格,新规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二条也进行了修订,将申请和注销年龄上限的表述与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保持一致。

新规还将一项已实施的便民措施正式纳入部门规章,即普通三轮摩托车和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申请年龄由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此举旨在将便民服务措施制度化,推动改革法治化进程。

接下来,公安部将综合公众意见和建议,对征求意见稿中的修改内容进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最终形成《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报批稿)》,并按照相关规定启动报批程序。修订后的规定预计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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