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近日,公安部发布了一份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旨在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相关规定,以适应社会发展和民众需求。
此次修订共涉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中的五条内容,主要变化包括:
首先,关于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年龄,新规将上限从60周岁提升至63周岁。这一调整不仅适用于初次申请,同样适用于换领和增驾,旨在更好地利用经验丰富的驾驶员资源。
其次,新规还调整了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同样将上限延长至63周岁,以确保更多有经验的驾驶员能够继续从事相关职业。
为了与国家弹性延迟退休政策相衔接,新规特别明确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63周岁以上申请延长驾车时间的相关规定。这些驾驶人需通过体检和一系列能力测试,证明其身体条件仍符合驾驶要求,方可申请延长原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期限。
新规还调整了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驾驶证的注销年龄上限,将这一上限从60周岁延长至63周岁,以更好地适应这些特殊车型驾驶员的职业需求。
在校车驾驶资格方面,新规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将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年龄上限表述调整为“年龄符合国家校车驾驶资格条件”,并同步调整了校车驾驶资格的注销年龄表述,以保持与上位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一致性。
新规还将已实施的便民措施——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申请年龄由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正式上升为部门规章规定,进一步推进了改革法治化进程。
公安部表示,接下来将根据公开征集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内容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报批稿,并按规定启动报批程序。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旨在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民众需求,同时也体现了公安部在推进法治化进程中的积极态度和务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