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商务部针对来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及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产品,无论其是否已组装成组件,发起了一系列反倾销与反补贴税调查。这一系列行动引起了全球光伏行业的广泛关注。
在反倾销税(AD)的调查中,美国商务部于2024年11月29日发布了初步肯定性裁定。裁定结果显示,针对不同国家和企业的税率存在较大差异,税率范围从0%至271.28%不等。值得注意的是,马来西亚的Hanwha Qcell公司被裁定为0%税率,成为此次调查中的一个特例。
与此同时,美国商务部还公布了相关的历史进口量数据,为公众提供了了解这些国家光伏产品在美国市场渗透情况的途径。
早在2024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已先行发布了针对同样四国晶体光伏电池产品的反补贴税(CVD)初步裁定。此次裁定结果同样显示,不同企业和国家的税率有所差异。具体来看,天合光能位于泰国的工厂获得了最低的税率,仅为0.14%。而晶澳科技在越南的工厂以及晶科能源在马来西亚的工厂,税率分别为2.85%和3.47%。
为了进一步说明各国企业的裁定税率情况,美国商务部还发布了详细的税率表格:
这一系列裁定结果不仅反映了美国对进口光伏产品贸易政策的严格态度,也预示着未来全球光伏市场格局可能因此发生调整。各国光伏企业需密切关注美国相关政策的动态,以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