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福州高速公路上的一起交通事故引起了社会热议。一位驾驶员在闽清梅溪入口向福州西方向行驶时,遭遇了突如其来的羊群穿越高速公路,尽管紧急刹车,但仍未能避免碰撞,导致多只羊死亡,车辆也受到了损坏。
据福州高速交警支队的官方回应,他们根据行车记录仪的视频资料进行了责任判定,认定事故中车主负全责。视频清晰显示,羊群与车辆之间的距离过近,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未能有效避让。
然而,这一判定结果并未得到车主的认可。车主对此表示不满,并已正式向福州高速交警支队提出了复核申请。交警支队方面则表示,一旦收到车主提交的复核材料,将依法依规重新启动复核程序,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评估。
与此同时,有关此类事故责任归属的法律争议也浮出水面。一位资深律师指出,在高速公路上因动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应由高速公路管理方承担。管理方在承担相应责任后,有权向动物的主人进行追偿。这一观点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回顾今年早些时候,湖北武汉也曾发生过类似事件。赵先生在驾驶特斯拉行驶时,遭遇了一只横穿高速公路的羊,车辆因此受损。赵先生随后向高速公路运营公司提出了索赔请求,但对方表示无法控制动物进入高速公路,仅同意出于人道主义给予1200元的赔偿。赵先生对此赔偿方案表示不满,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更合理的赔偿。
这两起事故引发了公众对于高速公路运营公司是否应承担事故责任的广泛讨论。一部分公众认为,高速公路作为公共道路,管理方有责任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因此在类似事故中应承担一定责任。而另一部分公众则认为,动物进入高速公路属于不可预见因素,管理方难以完全预防,因此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