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公告,涉及知名演员吴京与两家深圳企业的法律纠纷。公告指出,吴京已正式对深圳市石安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及上夏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案由为人格权纠纷。
根据企查查APP提供的信息,法院已通过公告方式向这两家公司送达了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相关诉讼材料。公告中明确,吴京方面要求法院判令这两家公司立即停止一切侵犯其人格权的行为,并销毁所有涉及吴京姓名及肖像的宣传广告。
吴京还提出了具体的赔偿要求,包括经济损失1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以及维权过程中产生的合理开支1万元,总计111万元。吴京方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这两家公司在公开场合进行道歉。
此案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进行开庭审理,届时,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及法律条款,对此案进行公正的裁决。吴京作为公众人物,此次维权行动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对于公众人物人格权保护的话题再次展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