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音著协)与北京酷我科技有限公司(酷我音乐)之间的一场关于音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纠纷尘埃落定。音著协宣布,其在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中取得了最终胜利,并已收到来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二审判决书。
根据二审法院的判决,酷我音乐提出的上诉请求被驳回,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原判。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酷我音乐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音著协对涉案音乐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并据此判决酷我音乐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在具体赔偿金额上,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了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方式、性质以及酷我音乐的过错程度等因素,最终判决酷我音乐向音著协赔偿接近12万元人民币。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对音乐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也为行业内的类似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参考。
音著协在声明中进一步指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腾讯音乐集团),作为拥有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四大在线音乐平台的超大型音乐集团,自2021年以来长期未经许可大量使用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音乐市场秩序。
作为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共同发起成立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音著协自1992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维护作曲者、作词者和其他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随着在线音乐市场的快速发展,音乐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日益凸显。音著协表示,将继续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音乐市场的健康发展。
目前,音著协已经对腾讯音乐集团多次提起侵权诉讼,并有多起针对QQ音乐、酷我音乐、酷狗音乐和全民K歌平台的维权案件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这些案件的进展和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音乐市场的版权保护环境和音乐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