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针对行业机构首席经济学家发布了一项新的自律管理通知,旨在从多个方面强化首席经济学家的管理。
根据通知内容,证券公司在首席经济学家的管理上需承担主体责任,包括首席经济学家的聘任、解聘流程,以及执业过程中的管理要求等。为确保首席经济学家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证券公司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首席经济学家的任职条件、管理部门和分管领导,以及违规处理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强调首席经济学家需登记为证券从业人员,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及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和资本市场运行规律的深入了解。首席经济学家还需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对于首席经济学家的聘任,证券公司应加强对拟聘任人员的背景调查,重点关注其专业胜任能力、执业声誉和受处罚情况,避免聘任存在不良执业声誉的人员。原则上,公司只能聘任一名首席经济学家代表公司对外公开发表研究观点和评论意见。
为确保首席经济学家对外发表意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首席经济学家执业过程的管理。首席经济学家在参加各类会议、活动时,对外发表研究观点和评论意见的,需进行事前报备,并由公司进行合规和重大事项审查。未经批准,首席经济学家不得私自参加活动或擅自对外发表意见。
证券公司还需加强对首席经济学家声誉风险的管理,将首席经济学家参加会议、活动,对外发表意见等情形纳入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范畴。对于假冒、歪曲首席经济学家意见的情形,公司应及时澄清事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为督促首席经济学家珍惜行业和个人声誉,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引导首席经济学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规范执业行为,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服务资本市场和国家经济建设。首席经济学家应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审慎、专业、诚信的执业原则,负责任地发声,积极宣传解读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增强投资者信心。
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将加强对首席经济学家的自律管理,要求已聘任首席经济学家的公司向协会报送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公司拟聘任首席经济学家的,也需在聘任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在聘任后向协会报告相关情况。首席经济学家应加入中证协“首席经济学家专业委员会”,并签署自律倡议书,接受协会的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