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Bear旗下自媒体矩阵:

宝马定金交了8年才去提车?4S店:定金已作违约金,但可再延两周

   时间:2024-12-21 11:07:44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一起发生在河南郑州的购车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报道,一位名叫彭女士的消费者在八年前曾向当地一家宝马4S店支付定金,准备购买一辆宝马汽车,然而直到最近她才想起这桩未了的购车事宜。

彭女士回忆,2016年,她满怀期待地在这家4S店缴纳了5万元定金,准备迎接自己的新车。然而,由于当时店内没有现车,需要等待一个星期。不幸的是,在这短短的一周内,彭女士因投资其他生意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未能如愿提车。当时销售人员向她保证,未来随时可以回来提车,这一承诺却逐渐被时间淡忘。

八年后,当彭女士再次想起这段往事时,她的经济状况已经好转,于是决定前往4S店提车。然而,事情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顺利。4S店销售人员告诉她,根据当初签订的定金合同,彭女士已经构成了违约。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超过支付全款提车的日期,每延迟一天,甲方(4S店)有权向乙方(彭女士)收取全车款的日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经过八年的时间,彭女士所缴纳的定金早已被用作违约金扣除完毕。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彭女士感到十分无奈。然而,4S店并未完全关闭她提车的大门。在与法务部门沟通后,销售人员向彭女士表示,4S店同意为她延长定金的使用权限两周。在这两周内,彭女士可以使用定金继续提车,但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定金只能由当初缴纳定金的本人使用。

这一解决方案虽然给彭女士带来了一丝希望,但八年的时间跨度无疑给这次购车经历增添了许多波折。彭女士表示,她将认真考虑是否在这两周内完成购车手续,以避免再次陷入类似的困境。

此次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定金合同重要性的关注。许多消费者表示,在签订定金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身权益和义务,避免因疏忽大意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全站最新
热门内容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版权声明  |  RSS订阅  |  开放转载  |  滚动资讯  |  争议稿件处理  |  English Ver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