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谷歌针对美国司法部要求其出售Chrome浏览器的提议,表达了强烈的反对立场。谷歌在提交给联邦法院的文件中,将该计划描述为既“过分”又不符合法律规定,并呼吁法官在裁决时保持谨慎,以免对创新和未来投资造成负面影响。
谷歌在周五晚间提交的文件中,详细回应了美国司法部的要求,并提出了一个替代性的解决方案。谷歌指出,美国司法部提出的Chrome出售方案,并不符合法官先前认定的谷歌违法行为——即与浏览器、手机制造商和电信运营商签署独家合同。
谷歌强调,“法院通常不会支持采取极端的补救措施”,并认为,针对反竞争行为的补救措施应与违法行为本身相匹配,不应超出必要的限度。
谷歌进一步表示,任何补救措施都应允许竞争对手如苹果Safari浏览器“自由选择与任何他们认为适合用户的搜索引擎”进行合作。此前,法官Mehta已认定,谷歌向苹果及其他公司支付费用,以确保其成为默认浏览器供应商的行为是非法的。
谷歌负责监管事务的副总裁Mulholland指出,谷歌的提案仍然允许与竞争浏览器共享收入,并支持在不同平台上存在多个默认浏览器。该提案还将允许设备制造商预装多个搜索引擎,而不是强制要求他们在包括其他谷歌应用时也必须包含Chrome和谷歌搜索。
回顾此前报道,美国司法部最高反垄断官员在今年11月决定要求法官强制谷歌出售其Chrome浏览器,因为Chrome是大部分人使用谷歌搜索引擎的关键入口。对此,谷歌在次日发表声明称,政府的这种干预方式将在最需要的时候损害消费者、开发者和美国的科技领导地位。
谷歌在声明中表达了对美国司法部决定的担忧,认为此举将对谷歌的未来发展以及整个科技行业的竞争格局产生深远影响。谷歌表示,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并呼吁法院在裁决时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