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近日对美国司法部的一项要求提出了强烈反对,该要求旨在迫使谷歌出售其广受欢迎的Chrome浏览器。谷歌在提交给联邦法院的文件中,形容这一提议既“过分”又超越了法律界限,并呼吁法官在裁决时务必审慎,以免对技术创新和未来投资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谷歌在周五晚间向法院提交的正式回应中,详细阐述了其对美国司法部要求的看法,并提出了一个替代性的解决方案。谷歌强调,司法部提出的Chrome出售方案,并未直接针对法官先前认定的违法行为——即谷歌与浏览器、手机制造商及电信运营商之间签订的排他性合同。
谷歌在文件中进一步指出,“法院在裁定补救措施时,通常不会倾向于采取过于严厉的手段”,并坚持认为,任何针对反竞争行为的补救措施都应与违法行为的具体性质相匹配,确保公平合理。
谷歌还提出,补救措施应确保竞争对手,如苹果Safari浏览器等,能够“自由选择与任何它们认为对用户有利的搜索引擎”建立合作关系。此前,法官Mehta已认定,谷歌向苹果等公司支付费用,以确保其成为默认浏览器供应商的行为构成了非法行为。
谷歌负责监管事务的高级副总裁Mulholland表示,谷歌提出的方案不仅允许与竞争浏览器共享收入,还支持在多个平台上设置多个默认浏览器。该方案还赋予了设备制造商预装多个搜索引擎的自由,而不必在预装其他谷歌应用时捆绑Chrome和谷歌搜索。
通过这一提案,谷歌试图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同时,也保护其业务模式的灵活性,确保能够在未来继续推动技术创新和用户体验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