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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单项目遭重罚!海宏液压及中介机构“双罚”原则下领5张罚单

   时间:2024-12-30 21:01:31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资本市场监管动态引发市场关注,深交所针对创业板IPO项目海宏液压的违规行为,开出了一系列罚单。据悉,此次处罚涉及五张罚单,不仅针对发行人,还对其相关中介机构及负责人进行了处罚,体现了监管机构对中介机构及个人的“双罚”原则。

海宏液压的IPO之旅始于2023年6月20日,经过三轮问询回复后,于今年3月20日因保荐机构西南证券撤单而被终止审核。深交所的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在多项关键信息上存在不实回复。具体而言,一是发行人将生产部门员工的薪酬错误计入研发费用,导致研发费用核算不准确,与发行人在问询回复中的声明不符。二是发行人对多路阀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与物料清单成本合理性的解释缺乏充分证据支持。

发行人在收入确认事项上也存在不实披露。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收入确认标准与实际执行不符,部分客户收入确认时间与验收单日期不一致,且采用了预估客户验收时点的“T+N”方式进行收入确认,相关信息披露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同时,发行人在收入确认的内部控制方面也存在不规范情形,如部分收入细节测试样本中缺少必要的内部订单、签字、盖章及日期等。

由于海宏液压作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深交所决定对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钱云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丁颖、总经理唐秀智、财务总监宋文秀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西南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在此次事件中也被深交所处罚。深交所指出,西南证券在担任海宏液压IPO保荐人时,存在多项违规行为,包括对发行人研发投入、生产成本核算相关事项未予充分核查,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等事项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内部控制的规范性未予充分核查,对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未予充分核查,以及对发行人现金分红合理性、资金流水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在海宏液压三次现金分红问题上,未能对异常情形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也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立信所的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璐瑛、濮琪纬同样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据统计,2024年以来,因保荐项目受到深交所处罚的券商已达11家,包括西南证券、民生证券、中信证券等多家知名券商。其中,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招商证券与民生证券等多个保荐项目都存在违规情形。这些违规项目多数来自创业板,显示出创业板IPO市场的监管力度正在不断加强。

整体来看,深交所今年针对保荐项目的监管态势十分严厉,坚持“双罚制”,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中介机构及人员进行了严厉惩戒。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监管机构多次强调穿透式监管、全链条问责,旨在持续强化投行业务监管,推动保荐机构进一步提升执业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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