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批准了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的筹建计划,这一消息标志着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系统改革进入新阶段。
回顾改革进程,江苏省联社早在数月前就已着手准备。2024年9月9日,江苏省联社召开的社员大会上,审议通过了《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关键提案,决定在现有基础上组建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并立即启动相关筹备工作。
作为全国农村信用社首家改革试点单位,江苏省联社自2001年9月19日成立以来,在推动农村金融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2024年6月末,江苏全省农商行系统存款余额已达3.83万亿元,贷款余额为3.06万亿元,稳居省内银行同业首位,全国农信系统第二位。
当前,全国范围内的农信社改革正在按照“一省一策”的原则有序推进。改革路径多样,包括成立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改制为金融控股公司、组建省农商联合银行、改制为金融服务公司,以及广东省特有的“N个一部分”改革方案等。从实际进展来看,组建联合银行和统一法人成为多数省份的选择。
具体来看,浙江、山西、广西、四川四省已成功组建了省级农商联合银行,而辽宁、海南则采取了“统一法人”模式,分别组建了省级农商银行。贵州、湖北、江西等多个省份也相继宣布决定组建农商联合银行,内蒙古则计划设立单一法人的省级农商银行“内蒙古农村商业银行”。广东省则采取了更为灵活的“N个一部分”改革方案,支持部分地区根据金融承载力分别组建地市“统一法人”农商银行。
此次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的筹建,不仅是对江苏省联社多年改革成果的肯定,也是推动农村金融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深入,江苏农村金融体系将更加完善,为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