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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调节升级,新型储能成新能源消纳“新宠儿”

   时间:2025-01-07 11:50:25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旨在全面提升我国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和调用效率,为新能源的广泛应用提供坚实支撑。

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电力领域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道路上迈出了重要一步。自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提出新型电力系统的概念以来,此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是首次专门聚焦于电力系统调节问题的政策文件。

回顾历史,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曾联合发布《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当时虽未明确提出“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的概念,但已着手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并着手解决传统电力系统调节灵活性不足、新能源消纳困难等问题。当时的政策重点集中在火电灵活性提升工程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上,而新型储能技术由于尚不成熟,其推动力度相对较小。

然而,近年来,以锂电为主的新型储能技术迅速崛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新型储能产业迎来了爆发式增长。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型储能累计装机已超过6000万千瓦,2023年和2024年连续两年新增装机超过2000万千瓦,增速惊人。

尽管新型储能技术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新能源发电装机的增长同样迅猛。2024年中,我国风电和光伏装机量已历史性超过煤电,但风电和光伏的社会发电量占比仍较低,仅为20%左右,远低于装机侧的增速。与此同时,新型储能的利用率和实际效用与装机增速不匹配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如何充分发挥新型储能的作用,解决新能源消纳难题,成为当前的关键问题。

为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2024年2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设定了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建成的目标。而此次发布的《实施方案》则进一步细化了目标,提出通过调节能力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在新型储能方面,《实施方案》提出了更为全面、细致的部署。要求建设一批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具备条件的存量新能源配建储能实施改造,由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运行。同时,结合系统供电保障和安全稳定运行需要,优化选择适宜的新型储能技术,高质量建设一批技术先进、发挥功效的新型储能电站。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

《实施方案》还延续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等电改重要政策的基调,要求评估提报建立完善体现灵活调节价值的市场体系和价格机制,为新型储能及各类调节资源提供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并推动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中国工程院院士、南方电网公司首席技术专家饶宏表示,新型储能建设周期短、布局灵活、响应速度快,已形成规模化发展态势,未来有望在电力系统调节和促进新能源消纳中发挥更重要角色。同时,他也指出,新型储能仍面临技术发展路线不明确、盈利模式不完善等挑战。

从近期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来看,我国正积极推动技术路线多元化,为储能新技术发展探索合适的发展路径;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提升峰谷差价经济激励水平,拓宽新型储能收益渠道,为其全面参与电力市场提供良好环境。随着新能源发展由“规模优先”向“效益和协同优先”转型,储能行业有望迎来更多政策红利和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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