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携手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2025年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及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最新通知,该政策旨在进一步刺激市场消费活力。
根据通知内容,汽车报废更新支持范围将得到显著扩大。在原有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基础上,此次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也纳入了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畴。具体而言,个人消费者若报废2012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之后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均可获得相应补贴。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单台补贴额为2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单台补贴额为1.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其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在通知公布前已登记在其本人名下。
通知还进一步完善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对于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情况,也将给予补贴支持。其中,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的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同样,申请此类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其转让的既有乘用车也必须在通知公布前已登记在其本人名下。通知要求,各地区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具体实施细则。
此次政策的出台,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灵活的换车选择,同时也为汽车市场的进一步繁荣注入了新的动力。可以预见,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将有效推动老旧车辆的淘汰更新,促进新能源汽车及节能型汽车的普及,进而助力我国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