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联合七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2025年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新通知,该通知旨在进一步扩大汽车报废更新的支持范围,并明确了具体的补贴政策。
根据通知内容,此次政策调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也纳入了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畴。具体而言,对于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之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是2018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若车主选择报废这些车辆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车,将能够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报废旧车后购买新能源车的车主将获得2万元的补贴,而选择购买燃油车的车主则将获得1.5万元的补贴。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只能享受一次这样的补贴。
为了保障政策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通知还特别指出,对于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完成相关手续,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部手续的个人消费者,同样可以纳入2025年的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当年的补贴次数。
为了优化补贴的审核和拨付流程,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需联合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信息核查比对,确保审核的高效和准确。补贴资金将由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审核结果,按程序拨付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
除了报废更新补贴外,通知还提出了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政策。对于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车的情况,将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其中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车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每位个人消费者同样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只能享受一次置换更新补贴,且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中的一种。
为了保障政策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有效使用,通知还强调了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各地和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的监管,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同时,还将简化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及时向消费者兑现补贴,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出台,是在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大背景下进行的。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要求,国家还将通过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等方式,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推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的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
业内专家对此次政策调整表示欢迎。他们认为,这将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汽车市场的消费潜力,促进汽车产业的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同时,通过优化补贴政策和加强监督管理,也能够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和利益。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深入推进和实施,将有更多的消费者受益于这一政策红利,汽车市场也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