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联合七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推进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为有意换车的消费者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利好。此次政策调整不仅扩大了汽车报废更新的支持范围,还优化了补贴标准和审核流程,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便利。
根据新政策,汽车报废更新的支持范围得到了显著扩大。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现在也被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畴。具体而言,如果消费者名下的汽油乘用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6月30日之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或新能源乘用车注册登记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均可参与此次报废更新计划。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报废的旧车必须在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在补贴标准方面,政策延续了2024年的做法。报废旧车后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消费者将获得2万元的补贴,而选择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消费者则将获得1.5万元的补贴。政策还特别强调了汽车报废更新跨年度政策衔接的问题。对于在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能领齐补贴所需凭证,但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全部凭证的消费者,他们仍将被纳入2025年的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
除了报废更新政策外,新政策还对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进行了完善。全国范围内统一设置了汽车置换更新的最高补贴标准,消费者卖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得最高1.5万元的补贴,购买燃油车则最高可获得1.3万元的补贴。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但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其中一种补贴方式。
为了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商务部等八部门还就补贴的审核拨付监管流程进行了优化。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联合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同时,政策还要求各地建设完善汽车置换更新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共享和核查比对,以确保补贴资金的准确发放。
在资金支持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安排了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推动个人消费者乘用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并根据地区差异确定具体分担比例。
最后,政策还强调了加强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各地、各相关部门将对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严厉查处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汽车产品、价格违法等行为。同时,政策还要求持续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督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