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商务厅携手八大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2025年山东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与《2025年山东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激发汽车消费市场的活力。
根据《报废补贴细则》,个人消费者成为了此次补贴政策的主要受益者。细则规定,报废与购置新车的消费者需为同一人,且两者在时间上并无先后顺序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也纳入了报废更新补贴的范畴。具体而言,对于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乘用车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是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在山东省内购买新能源汽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均可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车的补贴额为2万元,购买燃油车的补贴额为1.5万元。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仅限享受一次补贴,且报废车辆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对于在特定时间段内,仅部分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全部材料的消费者,同样可纳入补贴政策支持范围。申请补贴的消费者需在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相关小程序提交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与此同时,《置换补贴细则》也为个人消费者提供了置换新车的补贴政策。细则明确,转让旧车与购置新车的消费者需保持一致,且时间上无先后顺序要求。对于在山东省内购买新能源或燃油新车并完成注册的消费者,根据购车价格的不同,将给予3000元至15000元不等的补贴。具体而言,购车价格在8万元以下的燃油车补贴3000元,8万元至20万元的补贴8000元,20万元以上的补贴12000元;而新能源车则分别补贴4000元、10000元和15000元。同样,每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仅限享受一次补贴,且转让的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在特定时间段内部分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补齐的消费者,同样可享受置换更新补贴政策。申请补贴的消费者需在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相关小程序提交申报材料。
此次山东省推出的汽车报废更新与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实质性的购车优惠,也进一步促进了汽车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
随着政策的深入实施,相信将有更多消费者受益于此次补贴政策,同时也将推动山东省汽车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