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近日推出了新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该政策由北京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并从2025年新年伊始正式实施。此次政策的重点在于扩大汽车报废更新的支持范围,并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燃油乘用车纳入补贴范畴。
根据政策规定,个人消费者如果报废在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者在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且在报废后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将有机会获得一次性定额补贴。具体来说,报废旧车后购买新能源车的消费者将获得2万元的补贴,而选择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车的消费者则能享受1.5万元的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只能享受一次这样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报废汽车的所有者与新购置汽车的所有人必须为同一人,且报废的旧车需在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汽车也必须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针对此次政策的几个热点问题,相关部门也给出了详细解答。首先,政策的实施时间从2025年1月1日开始,补贴申请时间则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0日。如果需要在这一期间更改补贴相关信息,也应在2026年1月20日24时前完成。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信息的,将不予办理补贴。
其次,关于报废旧车的条件,政策也做出了一些调整。一方面,扩大了报废旧车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补贴范畴,并对汽油、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以及新能源乘用车的注册登记时间进行了扩围。另一方面,调整了旧车持有时间的要求,规定消费者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机动车必须在2025年1月8日之前登记在本人名下。
在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方面,政策也明确了几个必要条件。申请人必须为个人消费者,且需要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同时,申请人还需购买新车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这些证明文件均需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开具。
针对新车延迟交付等特殊情况,政策也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如果消费者仅部分取得相关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那么他们仍然可以申请补贴。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将按照2024年的政策要求执行。
最后,关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申请途径,政策规定主要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APP或电脑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进行申请。在申请页面上,消费者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的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