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先生在购车后遭遇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麻烦,为他原本喜庆的新年添上了一丝阴霾。事情发生在1月1日,王先生在福州北路的中升沃茂沃尔沃4S店购买了一辆全新的沃尔沃S60轿车,然而,这辆新车带给他的喜悦仅仅维持了几个小时。
据王先生描述,当天下午他驾驶新车前往北方国贸,路程不过十多公里。然而,当他从超市返回准备再次启动时,车辆却出现了严重故障。仪表盘提示变速箱故障,挂档时自动跳回P档,无论是前进档还是倒退档都无法挂上,车辆彻底无法行驶。这一突发状况让王先生既震惊又愤怒,他立刻联系了4S店寻求救援。
经过4S店的初步检查,未能确定具体故障原因。第二天,厂家介入排查后,发现故障源于变速箱的换挡执行器。厂家表示需要更换整个变速箱的换挡执行器总成才能解决问题。面对这一结果,王先生对新车的质量产生了严重质疑,并认为这已经达到了退车的标准。
根据新版汽车“三包”法的规定,家用汽车自交付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等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车。王先生据此认为自己有权要求退车,于是与记者一同前往了中升沃茂沃尔沃门店寻求解决方案。
然而,门店的张总却给出了不同的解释。他表示,需要更换的换挡执行器实际上是变速箱外围的一个电子元件,属于电子类配件,并不属于变速箱本身的组成部分。因此,这一故障并不属于“三包”范畴,而是属于正常保修范畴。张总强调,由于更换的零件不在变速箱内部,也不属于主要部件,因此不符合退换标准。如果王先生同意,他们愿意提供维修服务,并在维修期间为王先生提供代步车,维修完成后还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对于4S店的解释,王先生并不买账。他认为换挡执行器是变速箱的重要部件,对车辆的性能和安全至关重要。他再次向4S店表达了退车的诉求,并表示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他将考虑进行专业鉴定。王先生表示,他购买沃尔沃原本是为了安全考虑,但这次经历让他对沃尔沃失去了信任。
目前,王先生已经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此事,相关部门正在介入调查处理。这场购车“噩梦”究竟何时能够结束,王先生能否如愿退车,还有待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