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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生成图片著作权获认可!武汉首例维权案判决创作者胜诉

   时间:2025-02-07 16:06:54 来源:ITBEAR编辑:快讯团队 发表评论无障碍通道

近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项关于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的著作权纠纷案,该案例不仅为AIGC生成物的版权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还明确了该领域内的侵权行为界定。这是武汉市首例涉及AI图片创作者维权的案件。

案件的主角是AIGC创作者王某。去年5月17日,王某通过一款AI应用程序在小红书平台上发布了一张由AI生成的图片,这张图片迅速获得了3.5万个点赞、6000多次收藏以及660多条评论,显示出其受欢迎程度。

然而,同年6月20日,王某发现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其抖音账号发布的AI绘画训练营广告中,使用了一张与他发布的图片完全相同的图片。王某随即提起诉讼,指控该公司侵犯了他的著作权。王某早在5月26日就已经为该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王某利用AIGC软件生成的图片,在艺术表现上与传统的照片、绘画并无二致,具有一定的表现形式,因此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所定义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技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创作成果,其核心在于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表达。

法院进一步指出,王某在创作过程中,通过构思画面、撰写关键词、输入指令并不断调整参数,对生成的作品具有一定的“控制和预见”。这一过程不仅反映了王某的构思、创作技法,还体现了他的审美选择,因此该图片凝结了王某的智力劳动成果,王某应被视为该图片的作者及著作权人。

基于以上理由,法院最终判决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王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被告公司也已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

这一案例不仅为AIGC生成内容的版权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未来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参考。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AIGC领域内的版权保护问题将愈发重要,这一案例无疑为此类问题的解决树立了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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