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携手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通知,旨在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一改革举措的核心在于市场化方向,要求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机制决定,并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存量和增量项目进行分类施策。
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势头强劲,已成为能源领域的核心焦点。自2009年起,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涵盖价格、财政和产业等多个方面,有力推动了新能源产业的崛起。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0.2%,超越了煤电装机,成为能源领域的重要力量。
然而,随着新能源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一些问题逐渐显现。以往实行的固定上网电价政策在新能源发展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已无法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特别是在新能源大发时段,电力供应充足,但价格无法灵活调整,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据研究,部分地区在新能源发电高峰期,市场电价波动幅度远低于理论上的合理范围,显示出固定电价政策与市场需求的适配性不足。
固定上网电价政策未能有效平衡电力系统的调节责任,对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造成矛盾。新能源发电企业承担的系统调节成本远低于其装机占比,而传统煤电企业则承担了大部分调节成本。这些问题亟需通过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来解决,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与此同时,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的大幅下降和各地电力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近年来,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单位建设成本分别下降了30%和40%,使得新能源项目在市场中更具竞争力。
此次改革内容丰富且针对性强,主要包括上网电价市场化、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以及存量与增量项目分类施策。改革要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交易决定。这一举措将使新能源电价更加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同时,新能源项目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交易的方式,给予企业更多自主性和灵活性。
考虑到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特点,改革建立了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电网企业将给予差价补偿;当市场交易价格高于机制电价时,则扣除差价。这种“多退少补”的方式为新能源企业提供了稳定的收入预期,降低了市场风险。
对于存量和增量项目,改革采取了分类施策的措施。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在此之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将通过差价结算实现与现行政策的衔接,保障平稳运营。而之后投产的增量项目,则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将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这一举措既照顾到了存量项目的利益,又为增量项目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激发了市场活力。
此次改革对新能源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使价格信号更加精准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引导企业在投资决策时更加注重项目的成本效益和市场需求。同时,存量增量分类实施支持措施,为新能源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
对电力系统而言,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将促进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企业将公平承担电力系统调节成本,提升发电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之间的协调发展将得到更好的引导,共同助力新型电力系统的建设。
对于终端用户而言,此次改革对居民和农业用户电价水平没有影响,这些用户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保障了民生用电的稳定。对于工商业用户,预计改革实施首年全国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部分地区可能略有下降,后续电价将随电力供需和新能源发展情况波动。
此次改革方案充分考虑了各地新能源发展状况和电力市场情况的差异,给予了地方一定的自主性。为确保改革平稳推进,政策协同至关重要。各地将强化价格改革与规划目标的协同、与绿证政策的协同、与市场建设的协同以及与优化环境的协同,为新能源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