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携手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价格改革的战略部署,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推动新能源产业迈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加速能源结构的绿色转型。
自2009年起,国家已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领域实现飞跃式进步。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达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0%以上,成功超越煤电装机规模,彰显了新能源产业的强劲势头。
然而,随着新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原有固定上网电价机制已难以适应市场变化,无法准确反映供需关系,且未能公平分担电力系统调节成本。因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显得尤为迫切,旨在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的显著下降及各地电力市场的快速发展,也为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次改革的核心在于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由市场机制决定上网电价。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纳入电力市场交易,上网电价由市场竞争形成;二是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参与市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在结算环节实行“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确保企业拥有合理稳定的收益预期;三是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实施分类施策,存量项目与现行政策平稳衔接,增量项目则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机制电价。
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等特点,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后,其发电出力与电力需求高峰时段往往不匹配,导致实际收入波动较大。为解决这一问题,改革方案提出了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通过差价补偿机制,保障新能源企业的合理收益,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这一机制在国际上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国家充分考虑了新老项目的差异,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对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实行不同的政策。存量项目通过差价结算实现与现行政策的平稳过渡,增量项目则根据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动态调整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这种分类施策的安排,既保障了存量项目的平稳运营,又发挥了市场机制在增量项目中的决定性作用。
对于终端用户电价水平的影响,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居民和农业用户电价不受影响,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对于工商业用户,预计改革实施首年全国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将保持平稳,部分电力供需宽松、新能源市场价格较低的地区甚至可能出现电价下降。未来,工商业用户电价将随电力供需和新能源发展情况波动。
此次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标志着我国在电力领域迈出了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关键步伐。改革将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各地精心组织落实改革方案,强化政策协同,做好跟踪评估,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