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携手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这一举措旨在积极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能源领域价格改革的号召,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加速新能源产业的转型升级,并推动能源结构的绿色低碳化。
自2009年以来,国家已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涵盖了价格、财政及产业等多个层面,以推动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达到约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40%以上,成功超越了煤电装机规模。
然而,随着新能源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有的固定上网电价机制已逐渐显露出其局限性,无法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同时也未能公平分担电力系统的调节责任。因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变得迫在眉睫,以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领新能源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当前,新能源开发建设成本已大幅下降,各地电力市场蓬勃发展,规则日益完善,为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
此次改革的核心思路是坚持市场化导向,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上网电价由市场竞争决定,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针对不同项目类型(存量与增量)实施差异化政策,以保障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而言,改革包含三大要点:一是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需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确定;二是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对参与市场交易的新能源项目,在结算环节按照机制电价进行结算,确保企业收入稳定;三是针对存量和增量项目采取分类施策,存量项目与现行政策平稳过渡,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则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为应对新能源发电的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对电价稳定性的影响,改革方案提出了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该机制旨在通过“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确保新能源企业在市场交易中能够获得合理稳定的收入预期,进而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国家“双碳”目标的实现。
在平衡新老项目关系方面,改革方案以2025年6月1日为时间节点,对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实行不同的政策。存量项目将通过差价结算实现与现行政策的平稳衔接,而增量项目则根据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动态调整机制电价,并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对于居民和农业用户而言,此次改革对其电价水平并无影响,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而对于工商业用户,预计改革实施初期电价水平将基本持平,但在电力供需宽松、新能源市场价格较低的地区可能会有所下降。未来,工商业用户电价将随电力供需状况及新能源发展情况而波动。
此次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不仅标志着以市场化方式建设新型电力系统迈出了关键步伐,还将对电力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一方面,它将推动新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电力资源高效配置;另一方面,它将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引导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协调发展;它还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范围。
为确保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强化政策协同,跟踪评估改革影响,及时优化政策实施。同时,国家也将根据新能源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