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员工权益的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离职员工小刘(为保护隐私使用化名)透露,他之前就职的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存在多项不合理管理规定。
小刘表示,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员工被严格限制如厕时间和次数。具体来说,每4小时仅能如厕2次,且每次时长不得超过7分钟。员工在如厕时还需携带所谓的“离岗证”,只有当前员工返回车间后,下一名员工才能持证前往厕所。这一规定让小刘感到极度不适。
更令人惊讶的是,小刘还透露,公司要求员工每日工作长达12小时,且迟到将面临高达200元的罚款。小刘因无法忍受这种高压管理方式,在工作一周后选择了辞职。然而,在离职时,公司却以“工期不足”为由,仅支付了300元工资,扣除了小刘应得的部分。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小刘提供了一段录音。录音中,一名工厂管理人员明确表示:“4个小时就去2次厕所,时间最多不要超过7分钟。之前只有四五分钟,现在给你们7分钟已经足够了。”这段录音进一步证实了小刘的说法。
针对此事,广东广播电视台在2月21日进行了报道。报道中,爱仕达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员工手册规定,迟到超出十分钟每次扣款5元,所有考勤记录都保存在电子系统中。该负责人否认了公司授权任何人擅自提高罚款金额,并表示公司在制度方面坚持8小时工作制。
然而,对于小刘反映的限时如厕和顶格罚款问题,公司负责人却予以否认。他们表示:“关于洗手间使用问题,公司没有设定过任何时间限制。如果有个别部门设定了不合规策略,我们将立即予以纠正。”同时,负责人还强调,超出8小时的加班会严格按照计时系统核算,确保加班报酬能够落实。
尽管公司方面给出了这样的回应,但小刘提供的审核办结通知截图却显示,劳动办已针对该公司超时加班的违法行为开具了督促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公司限期整改。同时,小刘被扣除的工资款也得到了补发,共计1079元。
为了核实情况,新识研究所于2月24日拨打了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电话,但遗憾的是,电话始终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