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关于酒店退订政策的消息在酒店行业内引发了广泛关注。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于3月8日正式发布了《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在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和线上预订平台需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的规则。
这一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是对近年来社会上关于酒店预订取消难题的一次直接回应。不少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都曾对此类“不可取消”的规定提出质疑,甚至将其称为“霸王条款”。然而,对于酒店从业者而言,这样的政策却带来了不少运营上的困扰。
具体而言,指导意见指出,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如元旦、春节等,退订时间需提前至入住前15日以上,方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而在非法定节假日,这一期限则缩短为7日以上。住宿业经营者还需设立快速退款机制,如“信用退”“无忧退”等,确保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的2小时内响应,并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款项。
三亚之所以率先推出这一政策,与其作为典型旅游目的地的身份密不可分。近年来,三亚因旅游和住宿问题引发的舆情事件频发,从酒店涨价到卫生问题,再到最近的无人机偷拍事件,都直接影响了其在游客心中的形象。因此,推出酒店预订无理由退款条款,对于改善三亚的对外形象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事实上,关于酒店退订政策的争议由来已久。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曾在2024年组织开展相关调查,并约谈涉及的平台进行监督指导。不少律师也表示,单方规定“不可取消”涉嫌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然而,酒店方也有其苦衷。酒店客房作为时间和空间的结合体,具有不可储存性和无形性等特征,一旦预订后取消,将直接影响酒店的运营和收益。
理性来看,酒店预订无理由退款政策的实施,确实可能加剧酒店行业的焦虑。消费者的预订动作一旦产生,就已经对酒店的运营产生了影响。即便消费者最终并未入住,但酒店可能已经根据预订情况调整了客房定价机制。因此,预订取消收取费用,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风险对冲,也是契约精神的体现。
那么,如何平衡消费者和酒店方的利益呢?这或许需要市场来做出抉择。酒店可以根据订单和客源情况,选择不同的动态定价机制和阶梯退订机制,以实现收益最大化。而消费者则可以在众多酒店产品中选择更加契合自己需求的产品。事实上,在常规时间段,不少酒店已经允许入住当天12点或18点前免费取消预订,这正是市场力量的体现。
然而,对于三亚出台的指导意见,业内人士也表达了一定的担忧。虽然这一政策的尺度并不算过于严格,但如果这一势头在全国范围内跟进和加码,最终可能会导致酒店方的压力越来越大。这样的案例在酒店行业中已经屡见不鲜,如OTA平台的好评机制原本是为了促进互动,但如今却成为酒店运营的一大负担。
因此,在满足消费者权益的同时,如何兼顾酒店经营者的利益,让整个生态处于良性发展状态,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各地在推出相关政策时,能够充分考虑酒店行业的实际情况,确保政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