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商务局近期公布了一项旨在促进汽车消费的政策细节,该政策以《清远市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问答手册》的形式发布,明确了汽车置换补贴的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手册内容,此次汽车置换补贴政策将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直至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或政策期满为止。实际结束时间将依据后续通知确定。政策补贴力度依据购车价格分为四个档次,每档补贴标准均有所不同。
具体来看,购车价格在4万元至7万元之间的消费者,如果选择购买燃油车将获得4000元/辆的补贴,新能源车则为5000元/辆。购车价格在7万元至15万元之间的,燃油车补贴提升至8000元/辆,新能源车为9000元/辆。对于购车价格在15万元至25万元的消费者,燃油车补贴达到12000元/辆,新能源车为13000元/辆。购车价格25万元及以上的,燃油车补贴为13000元/辆,新能源车补贴高达15000元/辆。补贴金额将直接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申请补贴的流程也相当便捷,市民可以通过云闪付或微信“粤焕新”小程序在线提交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及转让车辆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人还需提供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I类账户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补贴政策面向个人消费者,每位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只能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要求,个人消费者需在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转让名下旧车,并在清远市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所转让车辆需在2025年1月8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并在政策实施期间完成所有权转移。
手册还规定,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对于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部分取得相关票据,并在2025年2月28日(含当日)前全部取得所需材料的申请人,将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补贴标准按照2025年政策执行,但补贴条件仍按2024年政策要求。
新购车辆需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标准,购买日期和注册登记日期均需在2025年政策实施期间内,上牌地则不作限制。手册还对汽车置换更新的其他事项和汽车报废更新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解答。
此次清远市推出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了实质性的购车优惠,还有助于促进汽车市场的消费升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对于有意置换新车的消费者而言,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把握的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