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近期宣布,一项针对网络表演领域主播职业能力的团体标准已正式面世。此举是为了响应《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关于大力发展团体标准的号召,并依据《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相关规定,旨在推动网络主播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这项名为《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主播职业能力划分要求》(T/ZGYC 007—2025)的标准,是我国首个针对网络表演主播职业能力的评价标准。它不仅为网络主播的职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还标志着网络主播行业正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初级主播需掌握基础设备操作与平台规则,并具备基本的互动能力。中级主播则需独立完成复杂内容创作,并拥有千人直播间运营经验。而高级主播则需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具备万人直播间管理能力及国家级活动经验。这样的阶梯式培养体系,有助于主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在知识体系方面,该标准涵盖了法律法规、专业技能和艺术理论等多个方面。技能要求则包括表演、营销、心理等12项核心能力指标。品德信用方面,标准建立了“一票否决”机制,严重违法失信人员将无法参与评价。同时,还将未成年人保护和诚信记录纳入考评体系,以确保主播的品德和信用。
此次标准的起草工作得到了多家知名企业的积极参与,包括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在网络表演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他们的参与为标准的制定提供了有力支持。
无忧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华星璀璨娱乐有限公司、思享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也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工作。这些企业的加入,使得标准更加全面和具有代表性。
该标准的发布,不仅有助于提升网络主播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还将为行业规范化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未来,随着该标准的深入实施,网络主播行业将迎来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同时,这一标准的出台也体现了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对网络主播行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作为。未来,协会将继续发挥行业引领作用,推动网络主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