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涉及高额赔偿的合同纷争,在重庆啤酒(股票代码:600132.SH)与其联营伙伴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嘉威”)之间愈演愈烈,不仅揭露了双方过往的复杂纠葛,还牵扯出新的指控与反驳。
近日,重庆嘉威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嘉士伯,真相何在?——对嘉士伯中国声明的正式回应》的文章,对重庆啤酒此前发布的上诉声明及“被寄生吸血”等言论进行了全面回应。
文章回溯了两家企业的合作历程,对合作关系的本质、“山城商标”的永久使用权等争议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首次公开指责嘉士伯曾通过财务手段导致重庆啤酒2015年业绩亏损。
事件的导火索是3月14日重庆啤酒发布的一则公告,公告显示,在一审判决中,重庆啤酒被判向重庆嘉威支付高达3.5亿元的赔偿款。对此,重庆啤酒表示将坚决上诉,并重新审视与重庆嘉威的合作。
重庆啤酒在之前的声明中,引用1992年《重庆日报》的报道,指出双方的合作初衷是为了帮助金星啤酒摆脱困境,强调重庆啤酒在当时伸出援手,将金星啤酒纳入联合体中。同时,重庆啤酒指出,2009年签订的包销协议是在重啤国企改制、嘉士伯集团入股的特殊背景下达成的,协议期限长达20年,使重庆嘉威能在重庆啤酒改制及大股东变更后继续获取超额利润。
然而,重庆嘉威对此予以坚决否认,称自己从未是重庆啤酒的“代工厂”,并指责重庆啤酒的声明存在对“全国劳动模范”尹兴明的抹黑行为。重庆嘉威强调,双方的合作是基于双方利益的正常商业行为,并提供了《重庆日报》报道截图、重庆啤酒股东大会关于包销协议的议案截图等证据,证明其并非依附于重庆啤酒而生存。
关于“山城商标”的使用权,也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嘉士伯认为,包销协议到期后,重庆嘉威对“山城商标”的使用权也将终止。但重庆嘉威反驳称,《包销协议》与商标使用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协议到期并不等同于商标使用权到期,嘉士伯和重庆啤酒无权限制其对“山城”商标的使用。
重庆嘉威还指出,重庆啤酒声称“山城”啤酒销量持续增长,但实际上,“山城”啤酒的销量在近年来出现了断崖式下滑。重庆嘉威提供的数据显示,自嘉士伯收购重庆啤酒后,“山城”啤酒的销量从每年的近100万吨迅速下滑,到2023年,“山城”啤酒及其他经济型啤酒的年销量仅有9.84万吨,占重庆啤酒整体销量的不足3%。
在回应嘉士伯关于重庆嘉威“锁定20年超额利润”的指控时,重庆嘉威表示,其利润是合理履行协议及自身精细化经营管理的结果,并非靠施舍获得。同时,重庆嘉威还爆料称,重庆啤酒2015年出现的巨额亏损,实际上是嘉士伯为了以后财务年度轻装上阵而进行的财务操纵,计提了大量资产减值准备所致。
随着双方各执一词,这场纷争无疑将进入一场漫长的拉锯战。这场纠纷的结果,不仅关乎数亿元的赔偿金额,更是一场关乎法律与商誉的双重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