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就即将出台的《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在民生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的使用,确保城市交通秩序与安全。
根据公告内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为特定行业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专用号牌,覆盖领域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外卖即时配送、瓶装燃气与桶装饮用水配送、生鲜冷链配送、邮政快递服务、公共设施抢修、医疗卫生服务、环卫清洁、消防救援以及治安防范等。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明确了已登记并悬挂蓝底白字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需在《办法》实施后的六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换领黄底黑字的专用号牌。对于原本用于其他用途,后改用于民生服务行业或公共管理的白底黑字号牌电动自行车,车主需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以获取专用号牌。
为确保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的规范使用,《办法》规定,驾驶未悬挂专用号牌的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上路,将面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这一措施旨在提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守法意识,减少交通违规行为。
《办法》还要求即时配送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考核制度,科学派单,合理设定配送时限与路线,并将驾驶人违法信息纳入企业日常管理。企业需实时更新车辆驾驶人及电动自行车信息,并将配送详情全量实时接入广州市即时配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便监管部门进行实时监控与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进行处理。若违法行为能够确定具体驾驶人,将依法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去年12月30日起施行的《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已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停放及充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其中,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最高时速被限制在15公里以内。这一规定引发了部分外卖员的担忧,他们表示限速可能导致配送超时,影响工作效率。
此次《广州市专用号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出台,无疑是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一次细化与升级,旨在通过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保障城市交通的有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