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关于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韬与前妻翁淑华离婚后股权分配的重要公告。根据法院的终审判决,黄韬所持丽人丽妆股份中的1675万股将归属于翁淑华。以公告发布后第二天的股价估算,这部分股权的价值约为1.2亿元人民币。黄韬需在判决生效后的15天内,协助翁淑华完成相关股份的过户手续。
此次股权变动对黄韬的持股情况产生了显著影响。变动前,他持有丽人丽妆约32.46%的股份,而此次分割后,他的持股比例降至28.28%,尽管如此,他依然保持着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目前持股总数约为1.13亿股。
回顾过去,翁淑华曾在社交媒体上公开表达对丈夫黄韬的不满。2021年3月8日,她通过个人微博发声,指责黄韬忽视家庭责任,晚上常常不回家,甚至在孩子生病需要照顾时也无法联系到他。这些言论无疑揭示了两人婚姻中的裂痕,也为后续的离婚及股权分割埋下了伏笔。
此次股权分割事件不仅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也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企业家家庭责任与商业利益的讨论。在商海浮沉的同时,如何平衡个人生活与事业发展,成为了许多企业家需要深思的问题。
对于丽人丽妆而言,虽然此次股权变动带来了一定的管理层变动风险,但公司的日常运营并未受到直接影响。未来,丽人丽妆能否在黄韬的带领下继续保持稳健发展,值得业界持续关注。